答:(1)从事废物利用的企业,利用的企业。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暂缓缴纳所得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亏损,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从下―年度的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加以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额不足弥补的,可以递延逐年提取所得继续弥。
(2)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从事农业(包括牧业、林业、渔业等)生产的企业,暂缓缴纳所得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亏损,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从下一年度的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加以弥补;下―年度的所得额不足弥补的,可以递延逐年提取所得继续弥补。
(3)从事新产品开发的企业。产品列入国家计划中央各部、委试制计划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经委试制计划的,给予减免税优惠。
(4).从事民族特色产品生产的企业。民族地区内从事民族特殊商品生产的企业,可给予定期的减税、免税照顾。
(5)从事涉外技术服务和劳务输出的企业。在国外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
(6)合作型企业。实行横向经济联合的企业,产品所得税上享有优惠。
(7)进驻特别园区的企业。凡是在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保税区从事生产经营企业,可比在国内其他地区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2)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从事农业(包括牧业、林业、渔业等)生产的企业,暂缓缴纳所得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亏损,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从下一年度的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加以弥补;下―年度的所得额不足弥补的,可以递延逐年提取所得继续弥补。
(3)从事新产品开发的企业。产品列入国家计划中央各部、委试制计划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经委试制计划的,给予减免税优惠。
(4).从事民族特色产品生产的企业。民族地区内从事民族特殊商品生产的企业,可给予定期的减税、免税照顾。
(5)从事涉外技术服务和劳务输出的企业。在国外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
(6)合作型企业。实行横向经济联合的企业,产品所得税上享有优惠。
(7)进驻特别园区的企业。凡是在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保税区从事生产经营企业,可比在国内其他地区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