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初次创业或创业多次不成功的合伙企业,大都会发生因为没有创业经验与方法,因为相互知根知底,因为“谁都懂”,谁都信不过而产生纠纷、争斗、内乱。所以,对初次创业者,我们不赞成合伙、合作、团队、股份类的组织结构。如果合作,一由资源来决定权力;二由创业成功者领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