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暂时不能实现就业、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参加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可按省、市现行政策规定享受每人每月8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对提供就业见习的基地可根据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见习基地补贴,同时,对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省上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