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吸纳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按季度或半年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吸纳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按季度或半年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