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以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1)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是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包括:企业(含小型微利企业,下同)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十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
(2)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政策。是指可由企业选择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包括:十大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十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
(1)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是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包括:企业(含小型微利企业,下同)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十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
(2)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政策。是指可由企业选择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包括:十大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十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