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多渠道促就业。一是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来促进就业。我市“4+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已经初步形成,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吸纳就业作用日趋明显。二是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市人大立法出台了《合肥市优化合作环境条例》和《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条例规定,从土地、合作、资源补贴等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的作用。三是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努力开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专门安排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多政策促就业。一是求职补贴政策。对应届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5月1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二是社保补贴政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基本养老保险补贴,5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三是见习补贴政策。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给予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财政补贴见习单位每人每月900元。
(三)多服务促就业。一是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对在本地所有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指导。二是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对所有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年底前至少提供3个合适的就业信息。三是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发挥县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对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力争实现100%帮扶就业。四是开展招聘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多政策促就业。一是求职补贴政策。对应届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5月1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二是社保补贴政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基本养老保险补贴,5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三是见习补贴政策。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给予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财政补贴见习单位每人每月900元。
(三)多服务促就业。一是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对在本地所有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指导。二是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对所有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年底前至少提供3个合适的就业信息。三是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发挥县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对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力争实现100%帮扶就业。四是开展招聘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