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培训机构或在蓉高校向市、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源划拨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源划拨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就业专项资源支出户,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直接支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