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选择自主就业的,接受地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在退役2年内,可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2年以上的,可报名参加当地人力社保局组织的再就业培训或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参加职业教育;可以被安置到政府合作或扶持开发的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政府合作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及其部门开发的公共事务协管岗位等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