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了解到,根据优秀创业企业、优秀创业型人才遴选细则,大连市将每年遴选优秀创业企业不超过100户,优秀创业型人才不超过100人,对他们进行奖励。
优秀创业企业和优秀创业型人才的遴选标准:成立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无任何违法记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运行良好且具有创新性;吸纳就业成果显著,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10人以上,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优秀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即为优秀创业型人才。优秀创业企业和优秀创业型人才的认定,由创业孵化平台于每年8月31日前向市人社局推荐并报评。
奖励标准:优秀创业企业,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10人以上不足15人的给予5万元资助,满15人的给予10万元资助。优秀创业型人才,按1万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优秀创业企业和优秀创业型人才的遴选标准:成立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无任何违法记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运行良好且具有创新性;吸纳就业成果显著,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10人以上,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优秀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即为优秀创业型人才。优秀创业企业和优秀创业型人才的认定,由创业孵化平台于每年8月31日前向市人社局推荐并报评。
奖励标准:优秀创业企业,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10人以上不足15人的给予5万元资助,满15人的给予10万元资助。优秀创业型人才,按1万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