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下面是申请设立外商合作企业审批/登记流程,想开采购公司的朋友可以看看。
在申请设立外商合作企业时,一般应参照遵循以下审批/登记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拟设立外商合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取得《外 商合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省政府招商局或其授权机关办理外商合作企业审批手续,取得 《外商合作企业批准证书》及批复文件。 3、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取得《***** 许可证》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毋需办理)。 4、到外商合作企业登记机关(被授权工商局)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 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外商合作企业登记注册程序 外商合作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和发照三个环节。 1、受理:在授权登记管辖范围内,登记机关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 (文件、证件)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并发 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核准:经过对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后,登记机关根据其结果做出是否予 以核准登记的决定。对决定准予核准登记的,发出《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通知书》,否则发出驳回通知书。 3、发照:对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的申请者,登记机关予以颁发《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换发有关证照。
在申请设立外商合作企业时,一般应参照遵循以下审批/登记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拟设立外商合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取得《外 商合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省政府招商局或其授权机关办理外商合作企业审批手续,取得 《外商合作企业批准证书》及批复文件。 3、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取得《***** 许可证》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毋需办理)。 4、到外商合作企业登记机关(被授权工商局)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 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外商合作企业登记注册程序 外商合作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和发照三个环节。 1、受理:在授权登记管辖范围内,登记机关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 (文件、证件)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并发 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核准:经过对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后,登记机关根据其结果做出是否予 以核准登记的决定。对决定准予核准登记的,发出《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通知书》,否则发出驳回通知书。 3、发照:对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的申请者,登记机关予以颁发《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换发有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