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利用电子平台创业成功的是非常好的计划,做任何事情都要守法,进出口业务也不例外,个人做外贸业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对外贸易法》明确规定,有进出口权的进出口企业可以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代理业务,这就明确了个人也可以从事进出口业务。当然,工商部门的人不是完全懂法,或者说是他们对法律的理解不同,如果你在办公楼租赁房屋来做业务,他们会找你的麻烦。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租赁办公用房,在居民楼或者是家中办公,做个名副其实的SOHU,就很不错,还能节省不少的费用。要注意的是,在家中办公千万不要影响邻居的生活,休息和学习,不然一个电话打到“生活在线”或者是“今日60分”,让你面对镜头的情形是多么尴尬! 为了节省费用,上宽带是必须的,现在也便宜,每个月不超过100元的费用,此外还要有电话和传真机,传真和电话最好不要用同一条线,这样不但容易使电话占线影响业务,也不适应当前自动收发传真和网络传真。 一切就绪,现在就可以开始联络业务了。从何开始呢,即使没有做过外贸的也知道外贸是一种“接缝”业务,也有很多人把它称为“空手道”。能够做好就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