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注册资源各省市不一。有的省最低10万元。有的为20万。高的可达50-100万。具体请咨询当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社教处或成教处。
(一)申办报告;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注册资源各省市不一。有的省最低10万元。有的为20万。高的可达50-100万。具体请咨询当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社教处或成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