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当公司做到一定程度时就不得不考虑薪水问题,有些合伙人在公司稍露成功时就考虑分配问题,认为自己出力多想多分点,这样公司要不是一拍两散,要不就是寿终正寝。所以建议你与合伙人协商,在薪水方面象征地发一点,李嘉诚是亿万富豪,而每月给自己的薪水也不过是五千港元。做为合伙人,双方注重的是公司的产量,业绩与营业额,公司初创时期做为合伙人是很少考虑薪水的问题,公是大,私是小。所以初期尽量多投入自己的创业激情而不是为了那点小小的薪水阻挡自己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