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家福连锁总部的权利一、拥有“农家福”品牌、商标及其形象标识系统的所有权。二、拥有对农家福连锁经营体系的统一规划权,对加盟者经营行为、商品质量与价格、服务质量、促销方式、店容店貌、宣传用语等的监督管理权。三、拥有向加盟者收取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的权利。四、拥有对违反加盟合约、侵犯农家福权益、破坏连锁体系的加盟者按照加盟合约进行处理的权利。农家福连锁总部的义务一、授予加盟者“农家福”标牌,提供农家福连锁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和规范化可操作的制度支持。二、提供长期稳定、优先优惠的货源支持和信息服务、业务指导。三、传授农家福经营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技巧和服务知识培训。四、开展统一的市场促销、品牌推广和广告宣传。五、指导加盟者做好开店准备,包括店面布置、商品摆布、样品陈列、标识制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