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你的问题,建议下面的几项。一、平摊股份法律上是绝对可以的,但是角色上很难保证每个合伙人对预期利益的合理把握,每个合伙人的心胸不一样,思维观念不一样,性格不一样,承受力不一样,会造成观点和承受力的分歧,如果把眼光放远些,等创业的项目以后壮大时,会在权利和责任上发生严重的不平衡。二、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声音在说话,多出一个最终决策者就是干扰,因为股份的平均,会造成心理的权利的平均,这是不可以的,因为无法保证每个股东的利益驱使,其实也有成功的案例,但是太少了,特别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很难,如果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平分股份会有一定的可行性,因为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可以有法律来把握,而自然人之间无法拿法律和章程约束,人情大于章程的。三、赔钱没什么,就怕挣钱以后,应该了解,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有很多从合作的当天起就潜意识里开始防备,这就会造成信任的分裂,等发展起以后,个人之间会论功的,有时劳动力和智慧是大于资源的,在很多的合伙企业里劳动力永远是强势,资源永远是弱势,所以会发生矛盾,这是企业最忌讳的内部干扰,直接影响企业的势气,攘外先安内,这是管理的生存之道。四、取决于合伙人的素养以及价值观,没有一个不为利益而合作的人,人的欲望是会膨胀的,从利益到名誉到地位,换句话说从合作创业到盈利到壮大得到社会的认可,都会计较的,说到客观的社会责任,对于创业期的人来说,稍微遥远一些,首先有了自己更好的生存才有资格考虑社会责任,否则无从谈起,所以说很多人不一定开始就会到达这种高境界的,开始都是凡人,只要是凡人都会有私欲,而股份的平摊所带来的就是缺乏大与小的约束。但是在市场上做很多事都需要法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