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商店位置的选择,其先决条件,在于“腹地”。所谓“腹地”,就是一般所称的“商圈”。而商圈通常系指以店址为中心,其所能涵盖营业的方圆面积,例如,某一便利商店以500公尽为半径,所规则出的营业区域诉求范围,此区域则为该店的商圈。(一)商圈之分辖????第一商圈???????????第二商圈??????????第三次商圈都市500公尺徒步7-8分钟?1000公尺徒步15分钟?1200公尺徒步17-18分钟郊区700公尺徒步10分钟??1500公尺徒步21分钟?2000公尺徒步30分钟目前,由于便利商店的顾客,并不是百分之百来自上述之商圈,据调查,约有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是来自商圈外的其他区域。所以在规则设定商圈,测定商圈大小、与估计客户数时,仍务必要考虑到与主商圈有关连性(尤其是交通的衔接)的邻近社区地段。(二)商圈设定方法1、真空法(半径法)将予定店作圆心半径以0.5-1公里划一圆,圆内列为商圈,是比较原始的方法。2、类推法(地形法)照以上方法,将商圈所列事项考虑后,扩大或缩小则其全形如阿米巴状产品凹凸,但比真空法为正确。(三)商圈成立的考虑事项1、地形条件:靠山、河、海边,建立地点地形高低,倾斜坡等。2、交通条件、道路、铁道、火车站、桥、停车站(BusStop)、铁路岔口、驻车场、Bus路线、交通量。3、住民条件:人口、人口密度、年龄层、性别所得水准、购物习惯。4、商业条件:竞争状况、业种、品前、商业施设密度、地域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