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首先加盟商必须要研究品牌有没有提供一个完备的管理模式,识别品牌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很多品牌经营者并没有真正树立长期经营品牌的观点,仅仅是用品牌的\"羊皮\"包住自己的产品,把\"品牌加盟\"当成了快速扩张的法宝,但\"品牌加盟\"的大旗之下却空洞无物。品牌的强大、管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强大的服务支援系统、盈利保障和风险规避系统、产品品质保障系统、产品开发和更新系统、物流供应保障系统、人才遴选和培训机制等等,这些都是一个有发展潜能品牌所必须具备的。在这个模式中,应该具备服装零售管理全部必须的知识和实战管理方法,要有针对本品牌细分市场的独特的文化传播方式和销售手段,尤其是要有指导加盟商进行通路管理和扩张的方法。其次是品牌能否满足加盟商的盈利、发展、文化的要求。\"保障加盟者可以盈利\"是品牌运营商应该的承诺。用完善的管理来保障加盟店盈利,加盟店的盈利又不断刺激更多的合作者加盟,同时以优秀的、进步的品牌文化作为品牌旗帜,以出色的传播整合使品牌所代表的进步服装文化深入人心,促生加盟商的荣誉感和成就感,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