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私营企业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对纳税人同时经营农业(包括牧业、林业、渔业等)生产的,农业生产的部分应单独核算,暂缓缴纳所得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亏损,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从下一年度的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加以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额不足弥补的,可以递延逐年提取所得继续弥补,但连续弥补期限不得超过3年。除了上述所得税减免外,还有经营项目的减免,诸如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推广产品给予减免税。前提是应列入国家计划或中央各部、委试制计划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经委试制计划的新产品。因而,对于从事这类产品生产开发的企业,应努力使其开发计划珍入试制计划之列,以减轻税负。对民族地区,从事民族特殊商品生产的产品,给予定期的减税,免税照顾。在营业税上,对于企业在国外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从合作地点来看,凡是在经济开发,经济特区,保税区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税收优惠要比在国内其他地区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因此,私营企业主在选择合作地点时,应有目的地进行选择。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固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公道避税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