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地区、数量指定 一、 根据各地经济、人口状况及人均消费水平,公司统一规划设店地区及数量。二、专营店的申请资格: 1、资源要求:需出具自有资源证明: 40万元以上;2、营业店址及面积要求 (1) 需拥有本市主要商业街的临街首层独立旺铺,或商厦首层独立门面,或当地步行街,或独立自主经营的商场专柜。(2) 面积:30平方米以上;(3) 门面招牌宽度达3米以上,高度为1米以上;(4) 若开铺地点属省会或大型城市,须具备同时开设两间或两间以上店铺的能力;(5) 需出具对该铺面的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6) 提交营业场所之照片及所处商业位置的照片和地图等相关说明资料。3、 经营能力要求(1)需提交“专卖店经营计划”内容包括:A. 经营初步方案。B.市场报告 内容为:a.店面位于几级街道,商圈形态(以店铺为半径500米) b.营业时间(商圈平均营业时间)c.主力消费群年龄层d.商圈发展潜力(未来性)e.行人流量(营业时间内平均人数/小时)f.交通情况(车流、停车)g.申请地区人口数量h.人均收入i.店面面积(宽度、深度)j.店铺转让费/押金/租金k.预估营业额l.对饰品的消费分析m.说明其它行业在该地区的知名品牌n.地区过去三年各种饰品的零售总额o.对宝玉石饰品的接受程度p.其他影响市场发展的因素(如主要玉石饰品及品牌)(2) 需提交经营者资格材料:A. 要求年满十八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和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法人的身份资格。B. 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且对宝玉石饰品有兴趣者。C. 财务资信良好,具有较强处理人际关系。D.要以“石头记”为一项事业进行合作,保持“石头记”良好的声誉和形象经营。E.主动、积极、用心,具有业务行销能力,且认同石头记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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