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3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出台的针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有三方面新的突破。 一是中国首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税收优惠的政策。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有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新出台的政策在这方面填补了中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空白。 二是创业优惠政策首次覆盖毕业年度内在校创业的大学生。随着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人数越来越多,而以往的扶持政策都只针对社会人员。现在,国家对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扶上马,送一程”,让他们能够更早更快地开创自己的事业。 三是首次采用网络申领方式,便捷、高效,充分体现了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的工作理念。